5月13日,西部資源發布了控股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產品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7年第四批)的公告。
公告稱,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在其網站上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7年第4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通客車”)的4款新能源客車進入該目錄,系恒通客車自收到《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處罰決定書》(工信裝函[2017]014號,以下簡稱“《處罰決定書》”),被暫停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以來,首次進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推薦目錄》”),恒通客車已通過整改驗收,其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已恢復。
一、整改驗收情況
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以來,恒通客車積極開展對問題車輛的整改工作,于2017年4月接受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及相關專家組織的現場驗收。2017年4月18日,工信部裝備工業司在工信部網站發布《關于擬恢復6家企業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的公示》,經現場驗收,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認為恒通客車等6家企業針對行政處罰決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業生產一致性保障能力滿足相關規定要求,建議恢復其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該公示已于2017年4月24日公示期滿。
近日,工信部在其網站上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7年第4批),恒通客車的4款新能源客車進入該目錄,其中,3款為插電式混合動力城市客車(即:CKZ6116HNHEVL5、CKZ6126HNHEVF5以及CKZ6851HNHEVD5),1款為純電動城市客車(即:CKZ6851HBEVG)。
二、對公司的影響
恒通客車上述4款新能源客車進入《推薦目錄》,系自收到《處罰決定書》,被暫停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以來首次進入,表明恒通客車已整改完成《處罰決定書》所涉事項,并通過了整改驗收,其申報資質已恢復,進入《推薦目錄》的車型實現銷售后可正常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恒通客車后續將繼續申報多款新能源車型,將大大促進其新能源汽車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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