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機中心發布《關于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有關項目核準文件的調整說明》(以下簡稱《調整說明》),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以下簡稱《(2016年本)的通知》)的要求,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同意,將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有關項目核準文件作了如下調整說明:
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由國務院核準;
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其余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
《調整說明》原文如下:
為了避免汽車產業產能過剩,在《(2016年本)的通知》中,國務院明確指出,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須具有動力系統等關鍵技術和整車研發能力,符合《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而此次《調整說明》的發布,再次強調了政府嚴控傳統燃油汽車,鼓勵并引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決心。
據蓋世汽車整理,截至目前,先后有北汽新能源、長江汽車、前途汽車、奇瑞新能源、江蘇敏安、萬向集團、江鈴新能源、重慶金康、國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速達、合眾、陸地方舟十四家企業獲得了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而此后,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申報新建準入申請時,還應隨附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具的項目核準批復。
以下是十四家獲得新能源牌照企業生產基地及投資,產能規劃,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