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科函〔2021〕21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93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對2018年認定及通過復核的214家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組織開展了復核評價。
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等207家企業通過復核評價。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南京高精傳動設備制造集團有限公司、江蘇豪邁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冠??毓晒煞萦邢薰?、山東泉林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置信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未通過復核評價,撤消其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因企業合并重組,保留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子公司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不再保留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
通過復核評價的企業要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持續完善制度建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通過2021年復核評價的國家技術創新
示范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