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做好弱電系統的整體規劃在智能建筑的方案設計階段,就要依據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服務功能,物業管理方式作盡可能深的分析與探討,從適用性、先進性、經濟性上綜合考慮,作一個合理的整體規劃。要上些什么項目,要達到一個什么標準,做出明確的需求分析,再由設計院進行設計。
要求設計方對每一個子系統的設計方案都要作詳細的技術交底,建設方應與設計院就各個子系統的監控對象、監控方法、設備數量、系統結構和布局、預算費用,特別是在降低造價、節約投資上進行深入的討論,對建設方有較大分歧的設計,要組織專題論證。設計方要有總管本項目強電設計與弱電設計的技術負責人,管理、協調本項目的強弱電及相關專業的矛盾。要對弱電線管、線槽及水、電、風系統中的線管、線槽、管道的排布作統一計。弱電系統中的電纜、線管、線槽、不得與風管、水管、機電設備、強電走線相沖突,并應選擇與建筑物內各種設備安裝相適應的合理布局和走向,以節約工程投資。對弱電系統要作綜合布線設計(暫可以只對電話布線、數據布線、消防布線、廣播布線和BAS布線)。對明裝的線管、線槽不僅要有水平定位、還應有垂直安裝尺寸及足夠的空間,要兼顧其與預埋線管、線槽的連續性與整體性,要能保證隱蔽的預埋作業的整體實施。
對隱埋線管、線槽的載體:地面、墻柱面的面層,土建設計要有足夠的嵌入尺寸,對大面積的平面,還應對厚度有均勻度要求。與弱電系統相互連接的電器控制箱應作好弱電電纜引入開孔及柜內接線端子排的設計,并明確標出互連的強、弱電電器的工作電壓。須由消防子系統實現聯動控制的機電設備,設計院的強弱電設計人員應仔細核對,確??刂频臏蚀_實現。弱電各子系統招標后由工程承包方所作的深化設計,應由設計院負責審核、會簽或出圖。設計方對弱電各子系統的招標與施工要注意的重要事項,要做出明確的文擋說明,以便于建設方和監理方對工程的監管。設計院應參加對弱電系統集成商施工組織方案中質量保障程序的審核。設計方應根據最終確定的建設功能與用途,根據外部接入環境,合理選定弱電控制中心與網絡通信中心機房的位置。
設計方對建筑、結構、機電設備、弱電各子系統某一項設計變更時,特別是結構變更,設計應組織其他相關方的設計工程師,作相應設計變更,避免相互發生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