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到高煤價影響,很多火電企業陷入利潤下滑甚至虧損的困境,多個省份開始調整電力市場化交易價格區間,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國家電網調研時表示,政府要依法加強對煤炭價格的調控,加快研究煤電聯動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近期,多地部署2022年電力交易工作,明確2022年實行煤電聯動機制。實行電價與煤價聯動,可以合理體現發電、用電的成本,降低市場風險。
陜西省發改委12月6日發布《陜西省2022年電力直接交易實施方案》。方案指出,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鼓勵購售雙方在中長期合同簽訂中明確交易電價隨燃料成本變化合理浮動條款,實行交易電價與煤炭價格掛鉤聯動,促進購售雙方長期穩定利益共享。
廣東省能源局12月3日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電力市場年度交易工作的通知,稱2022年度雙邊協商交易實行聯動條款。為發揮中長期"壓艙石"作用,鼓勵發電企業和售電公司及批發大用戶多簽、簽實年度中長期合同,同時鼓勵在合同中增加一次能源價格聯動條款,相關內容應連同合同量價等信息一并提交至交易系統。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等部門12月6日聯合發布《甘肅省2022年省內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其中提到支持電力用戶(售電公司)和發電企業以靈活可浮動的形式確定具體價格,價格浮動方式由雙方事先約定。鼓勵市場主體參考行業上下游相關產品指數,協商建立“交易電價+上下浮動”動態調整機制,在相關產品價格變動達到一定幅度,可對交易電價進行相應浮動調整。相關機制可在電子合同中進行明確,也可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約定, 報交易中心備案后生效。
寧夏也開始對“煤電聯動”相關政策征求意見,11月30日寧夏發改委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電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指出,年度電力直接交易價格采用“煤電聯動”機制,實現交易價格與電煤價格聯動。取4500千卡/千克動力煤價格700元/噸(含稅)為基準,每月20日月度電力直接交易組織時,以國能寧夏煤業公司發布的最近一期動力煤調價通知價格作為參考,動力煤價格每下降60元,次月年度長協分月電量交易價格下浮30元/千千瓦時。
其實早在今年9月27日,湖南省發改委印發《關于完善我省燃煤發電交易價格機制的通知》(湘發改運行(2021)747號),要求在確定電力市場交易基準價格的基礎上,引入燃煤火電企業購煤價格作為參數,按一定周期聯動調整交易價格上限,建立與煤炭價格聯動的燃煤火電市場交易價格上限浮動機制。這也是國內首個實行煤價聯動電價上浮機制,充分體現了電力的市場化特性。
在文件中顯示,湖南實行基準價格及浮動機制,即在現行燃煤基準電價下,當到廠標煤電價不高于1300元/噸時,煤電市場化交易價格上限不進行上浮,成本變動由發電企業自行消化;當廠標煤單價高于1300元,每上漲50元/噸,燃煤火電交易價格上限上浮1.5分/千瓦時,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國家規定。價格聯動方法見下表: